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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手,为不婚、生女、不育女性撕掉污名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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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手,为不婚、生女、不育女性撕掉污名标签

发表于 2025-10-25 23:45:12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一个没有“剩女”标签恐惧,没有家暴阴霾,没有生女婴后权益受损的社会,才是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美好更值期许的世界


日前,一则关于女性权益保护的地方性《办法》引发关注。据澎湃新闻报道,修订通过的《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办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诋毁、侮辱大龄未婚女性,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或者残疾婴儿的妇女以及不育妇女。


山西以地方法规明确保护“大龄未婚女性”“生育女婴妇女”“不育妇女”,是将道德评判上升为法律约束,传递的信号再清晰不过,妇女权益保护没有“例外”,也没有终点。这既是对女性权益的再次强调,也直指了女性在现实生活和网络中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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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图虫创意。


“大龄未婚女”在网上有个更刺耳的名字“剩女”,这种不平等的标签本身就需要被批判和反思。早在1950年实施的首部《婚姻法》中,就已明确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婚姻自由,这包括结婚、离婚的自由,也涵盖了晚婚甚至不婚的个人权利。


幸福生活并非只有一种模式。社会文明程度,取决于它能否包容并尊重多元生活方式。若有人不再将婚姻视为不可或缺的唯一且重要选项,更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与提升,按自己生活节奏行事,这种选择也值得尊重与理解。


更何况,某些隐性的社会歧视或也是加剧个别女性“恐婚”的症结。比如标签化、污名化大龄未婚者,以及招聘时对未婚或已婚未孕女性的职场歧视,都会让部分女性对婚姻或生育望而却步。向这些性别歧视、就业歧视亮剑,构筑更友好的女性生存环境,正是各地出台权益保障细则的立法初衷。


事实上,对上位法进行地方立法补充,山西并非首个省份。今年多地都在思考如何破解妇女权益保障重难点问题,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的新问题。比如,广东以地方立法保障数字时代妇女权益,规定平台算法设计要排除性别偏见,开展数字技能培训,帮助其跨越“数字鸿沟”;《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规定灵活就业、未就业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妇女,也应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则在反拐机制建设、预防和处置性骚扰、性侵害和家暴等方面的修订,进行法律救济与责任的配套衔接。


这些根据社会发展的新情况进行细则补充的尝试都值得肯定。各地纷纷出手,着眼点或许不同,但每一个反歧视重难点被一一攻破后,地方细则保护网最终会联结成片,一起联手为妇女权益提供坚实保障,让她们的生存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机会更加多元。


当然,立法是一个强有力的开始,但距离消除歧视还有长路要走。比如,如何有效落实法规,特别是在网络环境和日常职场歧视中准确识别并处理侵权行为,对执法和监管提出了挑战;而诋毁、侮辱与歧视的定义标准,如何更为清晰,以便于界定与取证,也还有一些工作要做。


无论如何,山西此次《办法》的出台,引发不少公共讨论,这对于社会观念提升大有裨益。而接下来,需以典型执法案例配合观念重塑,进一步加速社会整体的文化认知迭代。一个没有“剩女”标签恐惧,没有家暴阴霾,没有生女婴后权益受损的社会,才是对所有妇女、对所有人更美好更值期许的世界。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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