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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疑丈夫出轨闺蜜,花9000元雇人追踪,“私家侦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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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怀疑丈夫出轨闺蜜,花9000元雇人追踪,“私家侦探”被判刑

发表于 2026-2-26 17:40:28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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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侦探”这个职业大家或许经常在破案类影视剧中见到,不过在我国的行业类目中这一职业其实并不存在!但偏偏有人打着侦探旗号走歪路子挣钱……


春节期间,山西警方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杨某。经查,杨某(男,46岁,襄汾县汾城镇人)于2025年12月在上海市以“私家侦探”为幌子,通过跟踪、偷拍、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方式,非法获取、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安全,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移交给上海警方。



那么“私家侦探”服务合法吗?


记者在网络平台搜索发现


不少帖子打着“私家侦探”的旗号招揽生意


声称可以“全国寻人找人、私人调查取证”



此外,还有数家“调查取证咨询服务”公司,详情页显示可以提供“离婚取证”“调查外遇”等服务。



记者联系了其中一家,对方表示可以提供跟踪、拍照、调查个人信息等服务。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跟踪你老婆,看你老婆的行踪动向,看她有没有跟他接触,再去想办法去挖这个男的信息。


记者:我给到你这个男方的手机号,你就可以知道他是谁,对吧?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对啊,我就可以找到他人,费用的话,我们是一个星期2万,但是你这个一个星期肯定是做不完的。



而另一家调查公司


也可以提供


跟踪、调取银行卡流水等服务


他们可以按一天3500元收费


也可以用15万元打包价查清所有信息


调查公司工作人员:你给我15万,我给你全包办,流水、房产什么的清清楚楚,但是你要给我她的身份证、手机号码。



法律界人士表示


我国的行业类目中并不存在“私家侦探”


以“私家侦探”为名


招揽生意的个人和公司


可能不具备调查取证权


而所谓的“私家侦探”在调查取证过程中


可能涉嫌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无独有偶


日前,记者从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获悉了这样一起案件


因为怀疑丈夫出轨


上海一女子找人安装GPS


进行“私家调查”


最终却逾越了法律的红线


↓↓↓


2024年11月,陈女士怀疑丈夫与自己闺蜜、其公司员工刘小姐存在不正当关系,便委托好友丁先生帮忙取证。丁先生花钱请钱某,在刘小姐车上私自安装GPS定位器追踪其行踪,持续两个月无果。


后陈女士再次委托钱某重装定位器,刘小姐发现被跟踪后,在车库安装监控,将前去更换故障设备的钱某当场抓获并报警。


经审查,钱某非法获取、提供公民行踪轨迹信息,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陈女士、丁先生另案处理。


技术手段不该成为调查私生活的工具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非法获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都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丨新闻坊、新闻晨报

责编丨戴昕明

校对丨麦雪莉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张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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