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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不是“恩赐”,“还座”才是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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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座不是“恩赐”,“还座”才是实质

发表于 2024-6-29 23:09:25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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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座位上的一名年轻人见有老人上车,就站起身来,请老人入座,人们称年轻人的行为是“让座”。但仔细想来,说“让座”太夸张。让座并不是年轻人“恩赐”座位给老年人,“还座”才是这类现象的本质。

城市交通.png
图片源自网络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设置“爱心专座”,这是一些地方比较流行的做法,堪称标配。设置的依据既有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的需求,也有法律方面的考量。以道德而言,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公民道德规范是一个国家所有公民须遵守履行的,其中的“明礼诚信”要求讲文明、讲礼貌,“团结友善”要求彼此团结、相互友爱。让特殊人群享有专座,符合道德规范。从法律来论,宪法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提供一个座位的帮助属于物质帮助。“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而“疏于照顾”属于几种虐待形式的一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第五十八条),并且进一步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设置“爱心专座”,符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实际上是对老年人拥有座位优先权的一种体现和尊重,它提供了一种保障。

“爱心专座”的设置无疑大大改善了老年人的乘车环境,缓解了老年人乘车一座难求的问题,但是也要看到,设置了“爱心专座”不等于就充分尊重了老年人的座位优先权,就可彻底解决老年人上车有座的问题。这是因为,一则,“爱心专座”设置的数量还普遍较少,尤其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人多座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来,这种“爱心专座”并不是老年人的专座,它就不光是设置给老年人的,只是老年人也可以享受到此种优待而已。关于这一点,你听车上的广播提醒就知道,车上广播常提醒年轻乘客要给“老弱病残孕”和有特殊需要的乘客让座。“爱心专座”是为“老弱病残孕”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乘客设置的。当然,人们表达爱心并不会止于此。

如何破解设置了“爱心专座”但老年人乘车仍然一座难求的难题?这就要考虑增设“爱心专座”,通过增加“爱心专座”的数量供给满足需求。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大家的认知要按照道德这种内心的律法来,要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来,要回到承认和尊重老年人拥有座位优先权的初始界面上来。在老年人拥有座位优先权的语境下,问题就变得相当简单:第一种情形,当没有老年人需要座位时,那么作为年轻人就可先到先得,谁坐谁得;第二,一旦有老年人需要座位,年轻人起身,请老年人入座即是。这是“爱心专座”的扩大版,具有很大的弹性,更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当然,我们既要尊老还要爱幼,还要呵护那些需要呵护的人,身强力壮的年轻人对待“弱病残孕”也要如此,对待他们也要像对待老年人一样。

这样我们就知道,年轻乘客不是不可以使用“爱心专座”,不是不可以使用普通座位,但是那种“可以”,它本质上是属于一种临时“借用”,得尊重拥有优先权的人,不能违背拥有优先权的人的意愿。换句话说,年轻人见到老弱病残孕等而起身,那并不是“让座”,尤其从“爱心专座”上起身,更加不是“让座”。“让”的前提是它得是你的。我们说孔融让梨,那是因为从权利的视角看,孔融有权吃那个大的梨。如果他就无权吃那个大梨,他就谈不上把大梨让给哥哥。年轻人起身,请老弱病残孕等入座,本质上是“还座”——他们是还座于老弱病残孕等权利相关人。这当然更不是年轻人恩赐老弱病残孕等,车上座位本来就应该由老弱病残孕等优先使用。因此,年轻人大可不必在那里纠结,这个座位是我的,我为什么非要让给别人,别人凭什么非要坐我这个座位;年轻人也大可不必挑挑拣拣,看人下菜碟,碰见顺眼的老弱病残孕等就让座,碰见不顺眼的就装睡,当没看见;年轻人更大可不必理直气壮地坐在座位上,天经地义般地不给老弱病残孕等让座,还振振有词说什么“不让是本分”。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不愿意你的父母、长辈乘车时无人理睬,无人让座,一站就是一路,那么你就要起而行之,不要再说什么“不让是本分”,不要不给老年人让座。况且如上所论,让座并不是“恩赐”,“还座”才是实质。这个座位不是你年轻人想不想还的问题,是必须还的问题。你还,说明你尊重老年人等等的合法权益,尊重法律和内心的律法道德;倘若不还,那就另当别论,说明你就不尊重老年人等等的座位优先权,不尊重法律和内心的律法道德,并且是直接侵犯了老年人等等的座位优先权。座位优先权问题不是个小事情,据说在某些国家,如果有人违反座位优先权方面的规定,就可能会面临罚款或其他处罚。

(此文首发于“红辣椒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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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9 23:10:28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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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29 23:14:47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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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0 11:39:40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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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翻译软件得到的澳大利亚让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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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30 11:48:51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以下处罚信息对应的不让座情况是指普通乘客占用“特殊人群优先座位”。虽然这是对占用“特殊人群优先座位”的处罚,并非针对普通座位上的不让座,但也足够严厉了。这些规定的精神,无疑是支持让座。


不按要求让座,最高可处以288美元的罚款。  ——维多利亚

如果司乘人员要求学生让座被拒绝,那么,学生的乘车资格将被暂停30天。  ——西澳大利亚

乘客占用残疾人优先的空间或座位,最高罚款750美元。  ——南澳大利亚

拒绝为有特殊需要的人让座,罚款195美元。  ——塔斯马尼亚

拒绝让座,会被要求下车,甚或会收到警告,被禁止乘坐公交车。  ——北领地

不遵守行为准则可能导致行程被拒,并受到其他处罚。  ——首都直辖区

(以上信息据软件翻译,或有不准确之处,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找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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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9:44:15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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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9:44:45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这个规定,很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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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10 09:45:57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三分之一的座位是“专座”,这个规定也非常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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