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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豆腐也要“全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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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豆腐也要“全网审判”?

发表于 2026-3-30 09:40:21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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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据九派新闻报道,湖北武汉的占女士放在楼道的一块豆腐被一名不足6岁的孩子拿走。面对家长提出的道歉与赔偿,失主占女士拒绝接受,坚持要求曝光此事。“一定要查监控,把这个‘小偷’曝光出去!”占女士在业主群内发声,要求物业调取监控录像并公开嫌疑人画面。物业方面表示,物业并非执法机关,无权擅自公开监控画面,更不能自行“曝光”他人,此举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和名誉权。

这事小得不能再小,可偏偏卡在“曝光”上过不去。

不知从何时起,曝光成了解决问题的首选?

从根子上来说,是对常规渠道的不信任。当人们觉得正常途径维权成本高、效率低、甚至可能石沉大海时,自然会转向成本低、见效快的网络维权。这种路径依赖一旦形成,便产生倒逼效应:既然闹大了才有人管,那不如一开始就闹大。

久而久之,演变成了有理没理先曝光。曝光者占据话语权先机,往往在事实未清、是非未明之前,就已完成一场“未审先判”的舆论审判。这背后,既有寻求公正的迫切,也掺杂着报复或求得心理平衡的复杂动机。发展到后来,好像谁曝光谁有理,真相让位于声量,程序正义被情绪正义取代。

这一切,又被平台算法精准捕捉并推波助澜。争议性、情绪化的内容更容易获得流量推荐,无形中放大了冲突,固化了偏见。

最直接的代价,是罪与罚的边界被彻底模糊。一块豆腐的过错,换来的是被全网社死的惩罚;一个6岁孩子的“顽皮”,换来的是被贴上“小偷”标签的伤害。当曝光脱离了罪罚相当的比例,它就不再是维权,而是私刑。

更进一步,是社会的容错空间被挤压。如果每个人犯了错都要面临被曝光的风险,每一次摩擦都要上升到全网审判,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荡然无存。一个没有容错空间的社会,必然人人自危。今天曝光的是拿豆腐的孩子,明天可能就是任何一个被怀疑的人。

最核心的是,情绪掩盖真相,立场取代事实。一边倒的舆情先于调查完成审判,等真相浮出水面时,当事人已遭受不可逆的伤害,公信力也在一次次反转中消解。“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成都地铁偷拍乌龙事件”,就是典型。

舆论监督是社会的良心,是制度失灵后的最后一道防线。这道防线意味着,它应该是穷尽制度内途径之后的选择,而不是跳过一切程序的本能反应。区别在哪?一看目的,是为了推动解决,还是为了施加惩罚;二看比例,过错与曝光是否相当;三看程序,是否给过对方解释和改正的机会。

如何让曝光回归到社会监督的本位?治理医闹的经验值得借鉴。家属不相信正规渠道,信奉“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用各种非常规手段破坏医院正常运转,以破坏秩序倒逼赔偿。后来明确医闹入刑,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才逐渐把医闹从首选拉回不选。治理的关键,就是切断“闹”与“利”的关联。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今天。法律层面,要明确恶意曝光、网络私刑的追责边界,降低被网暴者的维权门槛,让“乱曝光必担责”成为共识;平台层面,要切断情绪化爆料与流量的利益链条,对事实未清的单方面维权内容,限制强制推荐,设置对等的澄清入口;社会层面,要倡导“先问制度、再问舆论”的公民素养;最核心的是制度层面,要让维权渠道快速响应、有公正结果。当民众看到报警有回音、投诉有处理、维权有反馈,对常规渠道的信任才能重建。

回到这块豆腐。我们不否定失主维护自身财物的正当权利。熊孩子犯错,理应接受家庭教育,家长的道歉与赔偿,本就是承担责任的应有之义。但当过错已可弥补、责任已主动承担,仍执意要以曝光的方式施加惩罚,这就不再是监督,而是越界;不再是维权,而是泄愤。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高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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