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英还提起民事诉讼,将重庆赋苗告上法庭,要求返还59800元学费。在吕英看来,重庆赋苗属于无资质办学,培训和生活的环境极差,还存在殴打学生的情况,其承诺的“一对一心理辅导”是在多次催促后仅安排了两节,这些都属于严重违约,应退还所有学费。但对此,重庆赋苗方面辩称,“教官殴打学生、生活及学习环境极差”不符合事实,学校配备了具有专业资质的心理老师;且肖伟系成年人,“不愿意继续接受辅导”属个人主观意愿,并非教育服务质量问题;鉴于已提供82天的服务,不应退还全款。
5月19日,重庆市江津区法院就该起民事诉讼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该份特定综合素质培训的合同有效,合同中就培训服务内容约定不够详细,双方对服务质量产生分歧而导致纠纷。结合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时间、被告经营主体身份等,法院酌定由被告返还原告40000元。对这份判决,吕英不予认同,提起了上诉,目前仍待二审开庭。
记者深入采访的上述4例成年人孩子由父母代签合同、送入机构案例中,当事人的事后维权都未能实现全额退费。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告诉记者,自最初的戒网瘾学校“豫章书院”(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之后,中国家庭中孩子出现的各类“学校教不了、家长管不好”的问题被市场发掘,发展出了各类戒网瘾机构、矫正基地、封闭式培训机构。多年下来,由于缺乏统一的审批和管理、机构的培训资质缺乏规范、条件设施良莠不齐、侵犯学生权益的现象也频频发生。
“针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方面,去年2月国办发布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后,各地都在推动专门学校的建设,将此纳入到公共服务中来,同时也在加强对无办学资质的封闭式培训机构的清理和规范。”刘林介绍,而针对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问题矫治、日常行为矫正,不涉及医疗的,自放管服改革后已不再实行审批制。因此,对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可对照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考虑相应教育咨询公司、培训机构的合法性与合规性。
那么,对于良莠不齐的培训机构,如何辨识其合规性与专业性?刘林建议,可综合考察培训机构的历史、师资专业性、办学条件、场地环境、培训效果等方面情况,如果相应培训领域有行业标准、或相关资质登记,也可对比来参考判断。
刘林还谈到,对于成年人的教育培训、行为矫治,需要特别注意:当儿女已年满18周岁、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家长不再是监护人,需要首先尊重已成年子女的个人选择和自主意愿,除了在获得子女授权的情况下,否则不能代替已成年子女签订合同。如果在未取得已成年子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签约,有可能将面临多重法律风险。
难以认定的非法拘禁:“这样的机构就是在给社会制造癌细胞”
在记者跟踪采访的4起成年人被送戒网瘾机构案例中,当事人都向记者谈到:机构不仅违背个人意愿将其接收、并限制人身自由,在机构里24小时有教官监管,为防止逃跑甚至采用搜身、没收手机等方式切断与外界通信。此外,在重庆赋苗的基地内,值班教官的宿舍往往被用作对学员殴打、“关禁闭”的场所。在他们看来,机构的这些行为,皆涉嫌非法拘禁。
一个无奈的现实是,从机构脱身后,他们都相继曾尝试以“机构非法拘禁、限制人身自由”向当地警方报案,皆未被立案。
“接报案的民警说我被送去是父亲同意的,父亲也签了合同,我愿不愿意属家庭内部事务,就不属于‘非法拘禁’。”付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以来,吕英、小晖也多次以“非法拘禁”向地方公安报案、申请刑事立案,最终皆被告知“不予立案”“不存在非法拘禁”。
对于“非法拘禁”的认定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告诉记者,“人身自由,不可以被非法剥夺。一些戒网瘾机构表面上是治疗,实质上是‘监狱’,在封闭环境里关押改造所谓的‘网瘾症’患者。而未经法定程序,谁都不能进行这样的人身自由剥夺。”在张建伟看来,人身自由是一项宪法权利,以所谓“戒网瘾”等目的,也不能违反当事人意志,剥夺其人身自由。
张建伟介绍,刑法中的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这里提到的“自由”,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机构以营利为目的,违背学员本人的意志,采取强制控制非法限制学员的人身自由等措施,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可能涉嫌非法拘禁,具体也要综合依据控制学员的方式、时间、空间、造成的危害后果等来具体评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刑事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军告诉记者,这种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控制、非法限制,不仅限于将学员关“小黑屋”关禁闭,也包括采用隐形的羁押限制,比如长时间切断学员与外界的联系、长时间在某个地点限制学员的人身自由等。
在“非法拘禁”立案难面前,吕英并未放弃。近日,她向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提出申请介入立案监督。她觉得,自己现在做的这些事,不仅仅是对自己曾经错误的救赎。
“接触了这么多孩子,你知道孩子在里面被二次伤害后会造成什么后果?本来只是打打游戏,出来后彻底变了,有的甚至更严重了。孩子们回家后,有的要砍死父母、要烧了房子、要自杀…他们这不是办学,是以办学名义大肆掠财!是给社会制造麻烦!”吕英说,“都说每个家庭相当于社会的一个细胞,这样的机构就是在给社会制造癌细胞。”
记者发现,6月9日,重庆赋苗在短视频平台的账号迅速清空了此前发布的短视频,曾与家长沟通对接的“尹教官”等人也从吕英的微信里“消失”了。虽然压低了公开宣传的声势,私域的招生仍在悄悄进行。6月9日,记者以家长身份致电重庆赋苗的教官咨询招生事宜,对方给推荐了一位辅导老师。这位辅导老师仍在通过微信朋友圈日更学员训练视频、机构情况。该辅导老师甚至宣称,可以将孩子学籍转入该学校,未来可以正常参加中考、高考,“如果孩子改造效果不好,六个月以后不收学费,只收每月2000元生活费,延长改造时间。”
6月15日,在记者发稿前,江津区教委答复受害者家长称:重庆赋苗并非一家“学校”,对其以办学名义来招生、虚假宣传以及近期集中出现的投诉等情况,江津区教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正对机构联合调查,建议受害家长和学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据悉,机构也在启动对未成年人学员的劝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