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查看: 74|回复: 0

落实子女陪护假,路还有多远

[复制链接]

落实子女陪护假,路还有多远

发表于 2025-12-30 21:49:07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乌伦古 于 2025-12-30 21:50 编辑


从2016年河南首次将子女陪护假制度正式写入条例,到如今近二十个省份陆续跟进,陪护假正从分散的试点演变为一项逐渐清晰的权利。然而,这一项描绘理想蓝图的公共政策落地并不容易。

从破冰到入法

2016年5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在生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带薪护理假。

不过,当时条例中用了“给予”这样的表述,留下了一定弹性空间。

2017年,福建将护理假写入《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将时长缩短为10天;2021年,北京在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加入了护理假条款;2022年,江苏、广东、重庆等地相继跟进。今年11月,上海和青海省相关条例先后明确新增陪护假。根据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子女所在单位应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陪护假,且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表示,陪护假从地方零星试点到多省推行,反映了一个基本共识正在形成——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已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需要公共政策介入支持。

但各地的差异也暴露了更深层的分歧:这到底是家庭责任还是社会责任?成本该由谁承担?

从“纸面假期”到现实阻碍

2023年,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副院长娄萌带领团队进行了一项为期一年的深度调研。他们走访了51家企业,与数百名职工面对面交流,勾勒出一幅护理假落地的现实图景。

“最让我们惊讶的是信息不对称。”娄萌说,“很多职工根本不知道有这个假期,有的HR(人力资源专业人员)也不清楚具体怎么操作。”另外,在很多城市的“陪护假”规定中,明确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但现实中许多老人是门诊治疗,子女的陪护需求同样迫切。

薪资待遇是另一个争议点。除了少数省份明确“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更多地区只是含糊表述为“带薪休假”或没有提及。北京市一家科技公司的人力总监直言,如果按全薪算,小微企业很难承受这种成本。

“陪护假落地的核心困境在于,它把社会养老成本部分转移给了企业,但没有配套的补偿机制。”陆杰华指出,“当企业视其为额外负担而非社会责任时,软抵制就会成为普遍选择。”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李凌云表示,“子女护理假或陪护假的休假条例,或是由当地人口与计生部门制定,或是由老龄委制定,而政策的落地要依靠劳动部门来监督,各部门之间的衔接还需进一步畅通。”

从地方到全国尚缺制度细节设计

目前,关于陪护假的全国性规定尚未出台。多位专家建议,国家应确立基本原则和最低标准,同时给予地方弹性空间。比如,可以规定“子女每年享有不少于5天的带薪护理假”作为全国底线,允许各省根据老龄化程度、经济水平等因素适当延长。

同时,成本分担机制也是全国性规定出台的关键因素之一。

有专家建议,探索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划拨一定比例,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与陪护假的衔接机制。

陪护假只是其中一环,但它指向一个更根本的追问:当我们的父母老去,当我们也终将老去,社会该如何托举那些需要照护的时光?

答案或许就藏在制度细节的设计里——假期天数是否足够;证明流程是否简便;企业成本是否有人分担;每一个子女能否坦然地说出:“我需要请假,去陪伴我的父母。”

(《法治周末》12.18 高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