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婉蕾
记者9月1日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获悉,当地一健康管理中心因“好心借厕所”,被猝死老人家属索赔21万余元。两级法院审理后均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全部诉求。(9月1日 《南方日报》)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纠纷,实则是一面映照社会善意与法律公平的镜子——法院的判决不仅为个案划下清晰的责任红线,更以司法理性守住了“善意不被讹、好人不受伤”的社会底线,为修复社会信任注入了关键力量。
判断一起案件的判决是否合理,首先要回归行为本身的性质与责任边界。从案件事实来看,商家允许老人无偿使用厕所,并非法定的强制义务,而是超出经营范畴的善意举动——这种与人方便的行为,本应是社会鼓励的美德,而非被追责的把柄。
从商家的实际行为来看,其“善意”与“尽责”已充分体现:既未拒绝老人的合理请求,也未在提供便利的过程中存在任何过错,厕所设施无安全隐患,商家也不存在延误救助、故意阻拦等行为。老人的猝死,经调查系自身突发基础疾病导致,与商家提供厕所的行为无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若此时法院支持家属的索赔诉求,本质上是给“无偿善意”附加了远超普通经营者能力的安全门槛,背负了过度的责任。按照这一逻辑,商家要想提供借厕便利,需提前预判每位借厕者的健康风险、配备除颤仪等专业急救设备,甚至聘请驻店医护人员——这不仅超出了便利店、小餐馆等普通经营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更违背了“义务与能力相匹配”的基本法理。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善意需担责”成为司法导向,必然引发连锁反应。为规避未知风险,更多商家会选择一刀切地贴出“厕所不外借”“非消费勿入”的告示,将本可传递温暖的便利之门彻底关闭。届时,老人出门难寻厕所、路人急需用水遭拒等场景会愈发常见,社会将陷入“人人自危、人人不便”的恶性循环。这显然不是法律想要守护的公平,更不是社会需要的温度。
司法的核心价值之一,是清晰界定权利与义务的边界,避免“责任泛化”侵蚀公平正义。其一,严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家属主张商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就必须证明两个核心事实:一是商家存在过错(如厕所地面湿滑未警示、老人发病后商家拒绝救助等);二是该过错与老人猝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但从庭审披露的信息来看,家属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上述关联,既无证据显示商家存在过错,也无证据表明老人的死亡与借厕行为有法律上的因果链条。在“无过错、无因果”的前提下,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本质上是将“意外后果”强行转化为“他人责任”,这显然违背了举证责任的基本逻辑。
其二,明确区分有偿服务与无偿便利的义务差异。法律对“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求,从来不是“一刀切”的。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有偿服务关系中,商家需承担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保障场所安全、及时救助突发状况等;但在无偿提供便利的场景中,商家的义务仅局限于“不设置安全陷阱”“不故意阻碍救助”等最低标准,不应与有偿服务的义务等同。这就如同“好意同乘”,司机免费搭载朋友,若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远低于出租车司机。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区分,正是为了避免“善意被苛责”——若无偿提供帮助的人,要承担与有偿服务者相同的责任,谁还愿意主动伸出援手?不将“无偿善意”等同于“有偿服务”,不将“意外后果”强加于“善意提供者”,这才是对法律公平的真正尊重,也是对责任边界的清晰界定。
近年来,“扶老人反被讹”“帮人搬东西受伤反遭索赔”“救助落水者却被家属追责”等个案,曾让公众陷入“行善有风险,出手需谨慎”的困境。当遇到老人摔倒、路人遇险等情况时,是会先犹豫是否伸出援手,还是怕被讹诈、怕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呢?这种对善意的“自我抑制”,本质上是社会信任的流失。当做好事可能面临赔钱又惹麻烦的后果,当与人方便可能成为被追责的理由,人们便会用“冷漠”作为自我保护的铠甲——路边老人倒地无人扶,邻居遇到困难无人帮,陌生人之间的互助精神逐渐被消磨。长此以往,社会将失去“守望相助”的温度,最终损害的是每一个人的利益:今天你对他人的困境袖手旁观,明天当你需要帮助时,也可能面临同样的冷漠。
而此次“借厕猝死索赔遭驳回”的判决,恰恰是对这种信任危机的有力回应。它以司法权威明确传递出一个信号:法律不会让“好人受讹”,善意的付出不会成为承担额外责任的理由;只要你的帮助是出于善意且无过错,就无需为意外后果买单。这种导向,能逐渐化解公众对“行善”的顾虑——当商家知道“借厕给老人不会被索赔”,就会更愿意打开便利之门;当路人知道“扶老人不会被讹诈”,就会更果断地伸出援手。从更长远来看,这样的判决是在修复社会信任的“毛细血管”。这才是司法判决超越个案本身的社会价值,不仅解决一起纠纷,更引导一种价值观,守护一份社会温度。
有人说,法律应是社会善意的“守护者”,而非“枷锁”——它既要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更要防止“道德绑架”式的索赔侵蚀善意的根基;它既要厘清责任的边界,更要为善意的传递留出足够的空间。它没有让意外成为讹诈的借口,没有让善意成为责任的枷锁,而是以清晰的边界、理性的判断,守住了好人有好报的朴素正义。
未来,我们期待更多这样的司法判决,以法律的刚性守护善意的柔性,让“与人方便”不再需要“勇气”,让“守望相助”成为社会的常态。毕竟,一个充满善意的社会,需要每个人的主动付出,更需要法律为这份付出留出安全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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