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查看: 404|回复: 1

该不该让座,看看法律还有其他

[复制链接]

该不该让座,看看法律还有其他

发表于 2024-6-28 00:18:19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404 1 查看全部

北京地铁10号线,一位老年男子(65岁)袭扰一年轻女子事件再次引爆舆论场,让座与否竟然再次成为问题。论辩中,主张不让座的一派再次祭出网络名言:“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不要倚老卖老”,“不要道德绑架”。作为支持让座的一员,我想和反对派朋友说,你们不想让座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是,这个座你们还是让定了,因为让座与否不仅是个道德问题,它还是个法律问题。换言之,不只道德要求年轻人给老人让座,法律也支持年轻人给老人让座。

草原.png
图片源自网络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五条)。物质帮助权解决的是特定公民的低阶生存权的问题。马克思说,“人首先要解决衣食住行的问题,然后才能进行政治艺术之类的活动”,据此,物质帮助权之物质可以理解为公民为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权利[ 参见廖俊忠之《论物质帮助权》,广东财经大学,硕士电子期刊2011年第03期]。好,现在有一位老人乘坐公交车,因为年老力衰,其需要一个座位,那么,按照宪法的这条规定,他是否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一个在“行”的方面的物质帮助,具体而言就是请年轻人让个座?

我国宪法还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第四十九条)。虐待老人的类型有几种,其中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经济剥削或物质虐待,还有一个就是“疏于照顾”[ 程云、夏露,《虐待老人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上海护理,2019,19(02),第72-75页]。好,现在有一位老人在公交车上,很多年轻人坐在座位上,就这个老人没有座位,年轻人就是不理睬老人,就当没看见老人。就问你,这算不算“疏于照顾”?如果这还不算,什么算?如果承认算,那么,这当然属于虐待老人。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请反对派朋友尊重宪法,尊重老年人的宪法权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第五十八条),并且说,“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好,现在公交车上有一位老人乘车,年轻人有座位,老人却没有,试问这名老年人乘客是怎么被优了先,又是如何被优了待、被照了顾的?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十四条):
(一)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好,现在有个年轻的公务员乘车,他自己有座位,看见那个老人没座位,你说他应不该让座?根据(一)他应该让座,尊重老年人宪法权利;根据(三)他应该让座,为人民服务要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上,连个座位都不肯让给老年人,谈何全心全意?根据(六)他应该让座,他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第八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好,现在有个年轻的教师乘车,其有座位,但他不肯让座给需要的老年人,你认为这位教师尊重宪法和法律,为人师表做得已到位?你认为他应不应该让座?

我国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第二十条):(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好,现在有个警察乘车,其有座位,但他不肯让座给需要的老年人,你认为,他是做到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还是做到了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他该不该让座?

当然,后面提到的公务员法、教师法、警察法等只涵盖特定人群,不在群中的人不受此限。

可见,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不只是道德要求,它也是法律要求。法律要求就不能讲价钱,不能凭个人好恶,不是可做可不做,是规定了就必须照做。

说点题外话。人生在世,除了要遵守法律规定以外,还要遵守很多其他方面的规定。过去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家规视角下,不给老年人让座可不是啥好事情,那是缺乏家教、没有教养的表现。现代社会,党有党章,团有团的章程,城镇有市民公约,乡村有村规民约,大、中学生有学生守则,全体国民有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真不明白,有这么多的规章摆在那里,都在要求继承和弘扬传统美德,为什么你偏偏要说“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不让是本分,敢问那些让座的年轻人,他们反倒是不守本分了?真是岂有此理!

刚才网上查询,查到大学生守则中有一条规定,“乘公共电、汽车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妇及师长让路、让座,不争抢座位”。愿大学生们,愿已经大学毕业的老大学生们,别忘记这个规定。也愿其他年轻人朋友,参考一下这条规定,个人认为,这条规定实际上也是对天下所有文明人的一个规定。

人都爱自己的爹娘,希望自己的爹娘乘车的时候有个座位。但如何达到呢?人总不能天天陪伴爹娘乘车的。这时,何妨学习古人的智慧,“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你给别人的父母让个座位,别的年轻人给你的父母让个座位,这样做的年轻人多起来,所有老年人乘车不就都会有个座位了吗?陌生老人不是别人,他们是另一些年轻的人的父母!如果你也不让座,他也不让座,那么等到不让座的社会风气形成,等你的爹娘上车时,当然也不会有人给他们让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36

帖子

144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2

积分
144
和事老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1:11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