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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生欺凌,学校未尽职责将依法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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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生欺凌,学校未尽职责将依法担责

发表于 2024-5-30 18:27:19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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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孩子上下学的爷爷奶奶,谁不希望自家的孩子出了校门,欢欢喜喜扑向你?哪个想看到自家的宝贝当了受气包?

可是有时候,你家的宝贝受了气却没地方说理,你说气人不气人。

现在好了。最高法有规定了。咱家的孩子如果受欺负,有地方说理了。那些该担责的人逃不掉了。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对此,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赵俊甫表示:“学校、培训机构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依法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并根据情况发送司法建议。欺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台央广记者孙莹)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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