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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的保护困境及其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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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的保护困境及其规范路径

发表于 2026-8-3 19:08:27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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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系指老年人就涉及自身生命、身体健康的医疗事项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利。尊重自主权在医疗范畴能够特定化为知情同意、不受干扰等规则。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是一项复合型的权利,对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的保护是老年人意思自治、人格尊严、有尊严医疗、有尊严生活的体现,构成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囿于家庭主义文化(家庭成员过度干预医疗决策)与医事父权主义文化(医生单方面主导医疗决策)的双重影响,加之老年人因生理条件、心理条件、意志条件渐次衰退,其主体性呈现严重匮乏态势。上述因素共同构成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行使的现实困境。必须立足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保护现状,深入剖析其行使困境,明确其规范路径。

重申老年人医疗自治理念,核心在于保障老年人个体意思自治的实现,而非医务工作者或家庭成员意志的替代。该理念的实现,不仅要求老年人个体意志自由的达致,还依赖于该意志的自由状态能够获得他人及社会的尊重。可具体化为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的即时行使与预先行使两个维度,前者体现为尊重老年人对涉及自身医疗方案选择上的意思自治,协调平衡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家庭成员“家属”代为决策权以及医务工作者特殊干预权;后者体现为在法律层面认可并执行老年人预先订立的医疗代理指令、医疗指示指令,延伸保障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的行使。但是,当老年人所作出的医疗决定涉及损害集体利益或违背最基本的尊重生命理念(积极安乐死等)时,应对老年人医疗自主决定权予以必要限制。


(《求是学刊》2026年第2期 李洪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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