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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用户享受同等服务不该是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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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用户享受同等服务不该是奢望

发表于 2026-6-28 19:01:44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近日,不少电信运营商老用户反映,想将资费换成价格更低的套餐屡屡碰壁,那些高性价比套餐只对新用户开放。无奈之下,老用户只能提出“携号转网”要求或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此时运营商才会给出优惠挽留方案。

为什么这样区别定价?背后其实有一套“实用”的商业逻辑。运营商想要扩大市场,就得拿出诱人的优惠套餐吸引新客,于是一系列“新客专属”优惠套餐应运而生。而面对多年老用户,运营商觉得就可以“怠慢”了。本质上,这种“看人下菜碟”的销售策略就是在“杀熟”,不仅不公平,还触碰了法律红线。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这一权利的核心就是无差别对待,也就是说,面对同样的商品和服务,不能因为消费者加入时间有先有后,就打上不同价码。可现实是,新老用户同样要求改套餐,新客户就能顺利办理,老客户却要“靠闹维权”。不闹,就无法顺利降资费、换套餐;不以投诉相“威胁”,优惠就享受不到。这种方式,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这个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关注。2021年国新办举行的网络提速降费政策例行吹风会,就要求企业开展资费清单式公示、严查老用户无法选择新套餐等问题。2025年工信部在“明白办、放心用”专项行动中,要求运营商进行全量资费公示、规范营销推广行为。

然而,现实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运营商在执行中还是玩出各种变通把戏,花式阻碍老用户享受优惠套餐。可见,光靠文件和要求还不够,监管部门也不能光等老用户组团维权、“靠闹维权”,要主动查、常态查,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新老用户不同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一旦查清违法事实,即开出让运营商真正肉痛的罚单,让各家运营商引以为戒,不敢再犯。

电信服务是普惠服务、公共服务,新老用户享受同等权利不是可以讨价还价的选项,而是法律红线、行业准则。

(《检察日报》6.11 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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