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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副局长,黑手伸向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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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副局长,黑手伸向老年人

发表于 2026-1-17 19:56:47 只看大图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一起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案例引发热议。


在大约8年的时间里,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民政局时任副局长王某某,利用负责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等职务便利,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虚报业务量等方式,通过其实控的公司,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257万元,其中包含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300余万元(106万元未实际取得)。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王某某”为南京市江宁区民政局原副局长王津东。2023年4月,江宁区监委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他因贪污罪获刑11年。2024年3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多位受访的民政、审计、纪检系统内部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养老是民生领域中的重点领域,近年来,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以及国家对养老事业的重视,财政加大了养老资金的投入。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占总人口的22.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2019年至2024年,全国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超过5600亿元,年均增长11%。在这个过程中,确有一些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出现了“发老年人财”的案例。


江苏宿迁市的一处社区助餐点 图/视觉中国


“靠老欺老”


王津东的贪腐方式有几种。


据江宁区纪委监委的查证,从2015年到2023年,王津东通过干预插手招投标等方式,将民政局的多个软件开发、系统维护项目交由其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承接,而这两个公司均无软件开发能力、系统维护能力。两家公司将该业务交给个体户苏某及南京某科技公司等第三方实施,王津东从中赚取差价。


此外,因为王津东负责区民政局助餐项目审核、财政资金拨付,且他了解江宁区民政局的规定,即每年年底根据每个助餐点销售情况给予一定绩效奖励补贴。于是,他利用职务便利,将区民政局从其他公司采购的人脸识别设备等,谎称由其实控的公司提供和维护,并以其实控公司名义与餐饮加盟公司、助餐点(系餐饮加盟公司的加盟店)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将政府给予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作为人脸识别设备服务费支付给其实控公司,侵吞本应属于养老助餐点的财政奖励补贴。


王津东 (视频截图)


在民政系统内,像王津东这样“靠老欺老”的民政干部,并非个案。


黑龙江省鹤岗市纪委监委发布的一则通报提到,郭晓玲任市民政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期间,违规收受多名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礼金共计6.8万元。郭晓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最终,她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民政系统内部人士王欢(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上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指,郭晓玲曾违规安排工作人员为缺少扩建手续的养老院补办《鹤岗市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安排工作人员参照其朋友提供的设计方案、采购清单和设备参数制作招标文件,帮助其朋友公司顺利中标市民政局项目,收受感谢费7万元等。


一位养老服务行业资深从业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政部门主管扶老助老、福利资金、殡葬服务等民生事务,确实暗藏寻租空间。其中,涉老资金的问题又尤甚。首先,涉老资金由上级下拨,可能被下级以虚报服务人数、伪造服务记录等方式层层截留。其次,民政部门集涉老资金的项目审批、资金分配、行业监管于一身,“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缺少外部监管。


华南地区某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义(化名)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涉老资金链条长,透明度不足,尤其是涉及中央、地方等多级拨付,中间环节多,信息不透明,容易被截留、挪用。补贴发放等环节又往往依赖基层人工审核,易出现“虚假申报”“冒领养老金”等问题。另外,涉老事务涉民政、人社、卫健等多部门,监管职责交叉,有可能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灰色地带,而基层纪检力量有限,对养老机构、村级养老补贴的日常监督往往流于形式,问题难以及时发现。


《检察日报》发表的文章《民政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的研究》,提到民政系统一些人员之所以能够贪污挪用救济资金,而不易被人发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此缺乏应有的监督。


该文称,对于社会上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来说,对优抚、优待、低保对象的条件、享受的救济标准不清楚,不了解,想监督又无法监督。另外作为在发放救济资金过程中承担大量工作的基层民政办,只在业务上受上级民政机关领导,但其人权、财权和管理权却在乡镇政府,很多情况下,乡镇民政办的一些人员不买上级业务部门的“账”,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民政办上级管不了、乡镇没法管的状况,从而形成监督空白,为弄虚作假铺平了道路。


养老机构寻租


除了民政主管部门,多家养老机构也被发现存在“靠老欺老”问题。


2025年4月,安徽省黄山市歙县杞梓里镇敬老院院长吴根应被查。王欢称,吴根应多次采取虚报表格、虚报冒领等手段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247597.91元。具体包括:截留院民基本生活费118377.31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以虚增虚报工作人员工资方式骗取财政资金76800元;通过虚假填报方式套取护理补贴52420.6元归个人使用。吴根应因贪污罪,获刑三年。


王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通报直言“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将敬老院变成了个人敛财工具”。


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寻租空间何来?从多地出台的政策看,不同性质的养老机构都有机会得到财政补贴。例如,根据《天津市养老机构补贴管理办法》,该市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政策为:在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方面,收住完全自理、轻度失能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100元进行核算;收住能力等级在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营利性养老机构收住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且80岁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进行核算。


案例显示,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导致养老机构出现涉老腐败问题。


《中国新闻周刊》获得的案例显示,西部某县民政局发生过一起“居家养老项目资金流失案”。2023年,该县民政局与某公司就实施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签订协议,双方约定该公司需在服务期内为相关乡镇240名老人提供每人30次上门服务,每次98元。该公司实际只为每人提供了25次上门服务,虚增5次,累计虚增1200次服务项目,涉及资金11.76万元。


最终,该民政局一位负责该项目实施的人员,因未对项目的全流程跟踪监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相关资金已追回。


还有的民政人员,对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不加辨别,“照单全收”。2023年,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纪委监委专项监督工作组在区民政局驻点,开展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监督。工作组发现,在申报失能老人床位运营补贴时,谏壁街道敬老院上报称该院有16名失能老人,但第三方评估机构核查数据时却称19人。


谏壁街道敬老院负责人称,第三方评估机构上门核查时,看到不在申报名单上的3位行动不便的老人后,未仔细询问,便将其纳入申报核查表。关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虚增人数的原因,这家敬老院负责人称“是因为申报人数直接跟评估费用挂钩”。


之后,京口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阚某某审核时,未核实数字不一的原因,直接采信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数据,导致辖区内3家养老机构违规多获取床位运营补贴,合计1.6万余元。最终,阚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退回。


除了部分民政部门的监督缺位,多位受访者提到,养老机构内部普遍存在权力集中问题,并由此导致腐败滋生。


河南省老年健康职业教育集团副理事长万仁涛调研过国内多家养老机构,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些偏远地区的基层养老院,全院不足10人,通常是一个院长、两三个厨师,再加几名护理人员。院长有的由当地村支书兼任,有的由当地退休人员担任,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是当地农村的中老年女性。“他们通常缺少养老机构合规管理的意识,也没能力和意愿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流程。”


华中地区某地级市审计局一位负责人李莎(化名)也有类似的感受。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上半年,她所在的审计局对辖区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时,她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一人身兼多职”的现象。“采购食材或药品时,几乎没有严格的审核程序,从联系食材供应商(药店)到采购、打款,一个人就可以负责,这很可能出现利益输送问题。”


在现实中,因此类问题诱发腐败的案例并不鲜见。2021年8月,常州市新北区委第一巡察组来到罗溪镇敬老院,发现该院老人的药品采购,从入库、发放、到费用结报,都只由该院工作人员周红梅一人负责。周红梅后来对巡察组坦言:“我和药店商量好按照采购单开票,实则少开几盒药。在后续的药品发放过程中,老人们在记录表上签字申领后,我再增加一些常规药的药品剂量或数量,以保证把账面做平。”


经查,周红梅先后15次通过虚增药品采购数量、虚开药品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归个人使用,共计获利3775.6元。最终,新北区监委给予周红梅记过处分,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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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湖北孝昌县一家养老院的护工在照料老人。图/新华


如何整治与防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原副会长汪玉凯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随着我国老龄化加深,国家财政在养老方面的投入力度也在加大,养老项目越来越多,涉老资金持续增多。在这一背景下,如果制度不完善,腐败概率就会相应提高。


湖北省统计局原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原教授叶青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涉老资金的服务对象是老年人,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存在失能、失智问题或没有子女等情形。“发老年人财”的腐败行为会产生恶劣影响,必须严厉整治与做好防范。


首先是相关制度的建立。汪玉凯建议,国家在顶层设计上,应出台相关政策。李莎也对这个话题深有体会。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在审计时发现,基层一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政策不健全,有些甚至照抄省级文件,缺乏对本地实际情况做深入调研和分析,导致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存在空白地带。如某县出台老年人补贴、特困人员救助等宽泛政策,对于养老机构的建设标准、运营规范、服务质量评价等核心内容却没有明确。


万仁涛同样发现了一些养老机构存在管理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他称,有的养老院院长对资金风险不够重视,甚至有院长认为,只要老人在养老院有吃有穿,不产生意外就万事大吉。“至于对养老院资金等的合规使用、精细化管理等,他们没有过多考虑。”万仁涛称。


他建议,民政部门可以会请财政部门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做财务培训,让其重视放任自流给个人和机构带来的风险。


其次,还有受访者提到,应警惕在养老项目建设中热衷于“搞花架子”,这些工程不但会浪费资金,还存在腐败隐患。


华中地区某县级市一个乡镇敬老院院长孙飞(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很多地方都在上马相关项目。2023年,当地民政局领导提出要在该养老院安装智慧养老平台(即面向居家老人、社区及养老机构的传感网系统与信息平台),将该养老院打造为“农村养老示范点”。


孙飞称,这套智慧平台可以检测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状态,比如为老人铺上智能床垫、戴上可以检测实时脉搏心率血压的腕表等,数据实时传入该平台,让护理员和家属都能看到,出现突发情况便于紧急处置。


2023年,这家公建民营养老院花10多万元,购置了一套功能简单的智慧养老平台。但他所在的养老院工作人员以农村大龄女性为主,不会操作这种设备,导致设备沦为摆设。“安装至今,该平台我们就用了两三次,都是在上级领导来视察时,展示一下,其余时间,该设备都处于‘休眠’状态。” 孙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他还坦言,这套设备的相关数据和图片可以在后台随意填写和更改,所以领导们看到的也并不真实。“对我们这个只有几十张床的养老院而言,这笔钱相当于2年的利润了。民政干部跟我们说财政有补贴,但补贴至今落实不了。假如他们为了兑现诺言,挪用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给我们补贴,就会造成违规挪用资金,进而滋生腐败问题。”孙飞说。


中部某省会城市一家乡镇养老院院长也表示,为打造养老项目标杆,当地民政部门要求该养老院必须配套价值50万元的智慧养老平台,而事实上该平台基本没有用处,只有上级领导来视察时才会打开屏幕,给领导做演示。


再次,多位受访者都提到,应当依法严惩责任人。孙义称,通过一些案例看,对有些责任人的惩处力度不足,部分案件以追回资金、当事人受到轻微处分告终,难以起到震慑作用。他建议,应建立涉老领域“黑名单”制度,将存在诈骗、挪用、克扣等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再进入养老行业,并与其他社会信用体系联动惩戒。


发于2026.1.19总第1221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欺老式”腐败何以发生

记者:周群峰

编辑:徐天

运营编辑:王琳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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