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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月闹离婚男子诉求全额返还彩礼,法院:女方返还彩礼款60000元,男方返还陪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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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5月闹离婚男子诉求全额返还彩礼,法院:女方返还彩礼款60000元,男方返还陪嫁物品

发表于 2025-11-20 18:54:38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11月19日,“成安县人民法院”公众号发文:“刚领完证不到半年,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这彩礼她必须退给我!”调解室里,原告吕某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激动。


一场由彩礼引发的离婚纠纷,在成安法院速裁团队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和解。这起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或许能为大家厘清彩礼纠纷的法律边界。


01 闪婚速离:


不到半年婚姻走到尽头吕某与乔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两人在家人的催促下迅速确定关系,于2025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开启了婚姻生活。然而,缺乏充分了解的婚姻,很快便暴露出诸多问题。


“性格完全合不来,我说东她偏说西,家里一点小事都能吵翻天。”吕某提起婚后生活满是无奈。据他所述,双方常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在消费观念、生活习惯上的差异更是让矛盾不断升级。短短五个多月时间,原本的新婚甜蜜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无休止的争吵与冷战,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心灰意冷的吕某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解除与乔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乔某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02 法理相融:


法官巧解“彩礼结”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婚姻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既要明辨法理,更要兼顾情理。考虑到双方结婚时间短,且争议焦点集中在彩礼返还问题上,法官决定以调解为突破口,尽力化解双方矛盾。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激烈。吕某坚持认为,自己为凑齐彩礼耗尽积蓄,如今婚姻短暂结束,乔某理应全额返还;乔某则觉得自己在婚姻中也有付出,陪嫁物品同样是为家庭准备,不同意全额返还彩礼。


针对这一情况,法官首先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安抚双方情绪,引导他们换位思考。随后,法官结合民法典以及有关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两人详细释法明理:“法律明确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你们共同生活时间较短,若彩礼数额对给付方造成一定负担,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返还比例。”


法官同时指出,彩礼本是承载美好祝愿的习俗,不应成为婚姻破裂后的“枷锁”;陪嫁物品作为女方对家庭的投入,也应得到合理处置。在法官的耐心疏导和法律解读下,双方的情绪逐渐平复,对立态度明显缓和。



03 案结事了:


握手言和各奔前程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吕某与乔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乔某一次性返还吕某彩礼款60000元;吕某返还乔某陪嫁物品。


家事案件无小事,每一起纠纷的妥善化解,都关乎群众的幸福感与安全感。下一步成安法院法院将持续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用司法温情化解家庭矛盾,守护社会和谐。


法官提醒:

彩礼纠纷的处理需兼顾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非物质,在缔结婚姻前充分了解、慎重决定,树立健康的婚恋观,让彩礼回归“礼”的本质,而非婚姻的“绊脚石”。


编辑:十月

审核:凌山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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