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查看: 1588|回复: 0

男子走私“生态杀手”巴西龟,被判刑并罚款

[复制链接]

男子走私“生态杀手”巴西龟,被判刑并罚款

发表于 2025-2-9 23:40:26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1588 0 查看全部





男子走私“生态杀手”巴西龟,被判刑并罚款
法官解读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的多重意义

不要觉得外来物种好玩好看而贩卖或饲养,一不小心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024年9月,一份看似波澜不惊的判决,在热爱饲养异宠的人群中,引发广泛讨论——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被告人易某因非法引进大量红耳彩龟,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执法部门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

“此案判决,意义重大。”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王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在司法实践中首次得到应用。

宣传千百遍,不如判决书一件。王丹表示,案件也明确展示了法律对此类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法律红线的效果凸显。

粤澳两地牌车中,查获千余只巴西龟

2022年10月21日晚,拱北海关在港珠澳大桥口岸执行巡查时,发现易某驾驶的粤澳两地牌车辆存在异常,经进一步细致检查,关员从该车天窗和遮阳板夹缝处以及扶手箱改装的暗格内,查获大量活体龟类动物。尽管易某声称这些“龟苗”是用于育苗繁殖,但他不能出具有效的检疫证明,关员立即依法作出暂不予放行处理,并送相关部门作进一步鉴定。

经鉴定,涉案活体龟类中1760只为红耳彩龟,又名巴西龟,是世界公认的“生态杀手”,已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100种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这类外来物种正侵蚀生态系统,敲响生态安全警钟。根据央视网消息,2024年上半年,全国海关共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3.7万种次,截获“异宠”等外来物种2071种次。外来物种入侵事件频发,如红火蚁伤人、福寿螺破坏农田,而小爬宠——巴西龟也在我国泛滥成灾,它们不仅抢夺土著物种的生存空间和食物资源,还直接破坏了土著物种的血统和基因,其身上还携带病菌,可能引发疾病传播。

侦查移送审查公诉,被告人获刑并缴罚金

意识到案情的严重性,海关随后联合地方检察院、鉴定机构等单位,深入研讨案件的危害性与估值等关键细节。经过缜密侦察,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将易某移送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危害等因素,认定该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于2024年4月12日提起公诉。

“易某未经批准,逃避海关监管,利用车辆藏匿运输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进境,其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易某明知涉案红耳彩龟入境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仍非法夹藏运输大量红耳彩龟进境,具备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间接故意。”王丹如是表示。

是否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具体到本案,有哪些判断依据呢?作为案件的主审法官,王丹表示,易某一次性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红耳彩龟1760只,数量较大,经鉴定参考总价达88000元,数额较高,属“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

鉴于易某系累犯,但有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和主动预缴罚金十万元等情节,参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珠海中院遂以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对扣押在案的1760只红耳彩龟予以没收。宣判后,易某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填补裁判规则空白,守护生态物种安全

王丹表示,本案为刑事司法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的全国首案,是以司法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具体体现,也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案件办理的裁判规则。

“同时,(本案)也提醒市民,不要随意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共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王丹告诉记者,宣判后案例被广泛报道,一方面能够形成法律震慑,让危害国家生物安全者付出沉重代价,警醒出入境人员提高生物安全守法意识,彰显大湾区生物多样性一体化司法保护,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理念。

另一方面以案说法,向社会公众宣传了外来物种入侵概念、危害、发生规律等知识,继而普及相关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提高民众对外来入侵物种的甄别能力和防控意识。

来源:文摘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