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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儿子买房,却被赶出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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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儿子买房,却被赶出家门

发表于 2026-6-27 22:25:58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胡阿姨离婚后独自养大儿子,老房征收后,她用补偿款购买使用权公房,之后将公房买为产权房,登记在她和儿子名下。儿子婚后,儿子儿媳承诺赡养,胡阿姨将自己的产权份额赠与了儿子。后来儿子将房屋变更为儿媳一人,儿媳把房屋出售后在松江另购房,依旧只登记在儿媳一人名下。

胡阿姨说,原本儿子儿媳还给自己留了一间房。可当自己的积蓄被“掏空”后,儿子儿媳竟然将她赶出家门。

此后,胡阿姨找了老伴,在2018年由老伴出资20万,儿子儿媳加钱在花桥再购房,但房子仍写儿媳名下。一开始儿媳要求交租金,后来交租金也不让住,直接导致胡阿姨无房可住。

律师分析,松江的房屋胡阿姨可主张居住权;花桥房屋可主张撤销附义务赠与、返还20万。

律师建议,老人生前别急着过户,遗嘱比赠与保险;子女承诺要书面;注意留存证据。爱子女不等于提前交出一切,守住房子就是守住晚年尊严。

来源:看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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