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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孤老三年,非继承人得百万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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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料孤老三年,非继承人得百万遗产

发表于 2026-7-3 19:03:29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葛某是上海徐汇区的一名独居老人。2022年的一天,葛某在家中去世。

葛某名下留有一套徐汇区的住房以及存款和保险利益。但葛某生前,其法定继承人都已去世。

此时,葛某的堂弟葛某成夫妻找到民政部门。据悉,葛某身患疾病,是葛某成夫妻把他送到医院并照顾;葛某去世,也由葛某成夫妻负责办理后事,并扫墓祭奠。因此,葛某成夫妻认为,两人对其扶养照顾较多,要求分得遗产。

法官介绍,堂弟夫妻不是法定或者遗嘱继承人,葛某成夫妻想取得遗产,就要通过诉讼途径。因此,葛某成夫妻以区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为由,以区民政局为被告,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葛某生前未订立遗嘱,又没有继承人,双方当事人对于民政局依法担任葛某的遗产管理人并没有争议。所以,民政局的诉讼主体适格。

此外,葛某成夫妻并非葛某的继承人,无法定的扶养义务,在葛某生前对其的扶养照顾较多,在其死后又为其办理后事并进行祭奠。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综合考虑葛某成夫妻对葛某的扶养时间只有3年左右,再考虑其扶养的内容、扶养的程度,法院判决葛某成夫妻分得葛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保险利益共计130万余元。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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