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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生前留下两份遗嘱。 千万遗产究竟由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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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生前留下两份遗嘱。 千万遗产究竟由谁继承?

发表于 2025-11-10 18:45:25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杨老先生去世后竟留下两份内容截然不同的遗嘱,前一份是老人亲手所写,后一份是由社区律师代书的遗嘱。千万家产全部归大儿子所有,还是由四兄妹平分?由他人代写的遗嘱是否有效?


兄妹拿出两份不同遗嘱


杨老先生与老伴共有四个子女,分别是儿子杨大、杨二、杨三及女儿杨阿妹。杨老先生的老伴走的早。2020年5月,杨老先生因病去世,其名下有两套房产及若干股票,总价值约1000余万元。


四个子女为杨老先生操办完后事,准备办理遗产继承时,大儿子突然拿出了一份2015年出具的遗嘱,遗嘱载明:杨老先生已经同意把其名下的所有财产全部交给大儿子一人继承。


然而杨二、杨三及杨阿妹提出了反对意见,因为他们手里也有一份遗嘱,作出的时间是2018年4月。只是这份遗嘱是由当时的社区律师代为书写,而非老人亲自书写。这份遗嘱中载明:杨老先生的千万财产由其四个子女平均继承,各占1/4。


杨大一纸诉状起诉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其遗嘱效力,并要求独占所有遗产。杨阿妹等其他子女认为杨大于2015年突然从台州回杭,以失业、无处居住为由,强行住进了父亲的一处房产,哄骗父亲留下遗嘱。


新老律师接力办案证明遗嘱效力


律师仔细了解后表示,杨阿妹等人所持的这份代书遗嘱符合我国《继承法》(本案发生于2020年,此时《民法典》尚未生效)对于遗嘱的形式效力要求,遗嘱作出时间晚于杨大所持的遗嘱,因此,杨阿妹等人所持遗嘱的效力更优。


律师帮助杨阿妹联系上了这份遗嘱的代书人,即2018年当时的社区值班律师。代书人明确告知,当时杨老先生的精神情况正常,因为手颤抖不方便写作才委托其出具代书遗嘱一份。此外,代书人还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中录下了当时代书人、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来到杨老先生家中为其办理相关遗嘱继承手续的整个过程。


本案纠纷时,鉴于《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这段视频不能作为录音录像遗嘱,只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辅助证明,用以证明当时杨老先生制作代书遗嘱时,符合由两个见证人在场,且自身精神情况健康,系自愿作出,同时也有利证明了代书遗嘱的时间。


判决结果:

遗产由四个子女平分继承


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官本想撮合各方进行调解,化解兄弟姐妹之间的矛盾。然而杨大拒绝接受任何调解,还称病无法到庭接受法庭的询问。最终,法院判决杨阿妹等其他兄弟所持的遗嘱有效,千万遗产由四个子女平分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同一个遗嘱人立下多份遗嘱的情况比比皆是,出现多份遗嘱时应当首先考虑遗嘱的效力,再从遗嘱的作出时间,确定遗嘱的效力级别,最后还需要考虑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的问题。


本文由浙江省法学会银发经济法治研究会提供,作者系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维微


来源:浙江老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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