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查看: 3204|回复: 0

养老院内因呛噎离世, 谁之过?

[复制链接]

养老院内因呛噎离世, 谁之过?

发表于 2024-10-16 19:13:26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3204 0 查看全部



长沙市程奶奶年近八旬,被儿子程禾(化名)送到某品牌养老公寓入住,每月向养老院交纳6000元。但不幸的是,在程奶奶入住的第六天,养老公寓告知程禾,程奶奶已被送入附近医院就医,当日,程禾护送程奶奶进入ICU治疗。


2023年9月11日,程奶奶经抢救无效离世。程禾在核查该养老机构的公共视频后,认为护工喂食行为不当,养老院救治措施不当,对母亲程奶奶的离世负有重大过错。但养老机构拒不承担责任,双方多轮协商无果,程禾向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该养老公寓,认为其侵犯了母亲的生命权,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被告养老机构辩称,原告程禾认为母亲入院时,可以行走,采用“重度护理1”护理等级即可,而实际上对程奶奶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其老年人能力等级为重度受损,存在跌倒、噎食、走失等风险。原告同时签署入住老年人管理规定、安全责任书、入住老人潜在意外风险告知书等作为合同附件,其中安全责任书中载明因老年人身体器官机能下降,存在意外跌倒、呛食、噎食等风险,监护人对此应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其相应责任。因此,被告主张用安全责任书排除自身相应责任。


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程奶奶发生食物呛噎事故,被告喂食与处置过程构成诱因,亦有程奶奶身体机能与配合行为因素,引发吸入性肺炎。在救治过程中,病情不断演化加重直至死亡,其间存在多种可能因素介入,更有自身特殊体质缘故,无法全部归责于被告,兼之考虑原告未及时提交体检报告、坚持降低护理等级等情节,综合全案案情,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承担责任比例为40%。


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游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