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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迫女儿热水泡脚致重伤被判刑,并被撤销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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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强迫女儿热水泡脚致重伤被判刑,并被撤销监护权

发表于 2024-4-22 00:08:22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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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经常遭父亲打骂,还被强迫用高温热水泡脚,导致重伤二级,父亲因此数罪并罚获刑5年,并被撤销监护权;不同意女友分手请求,男子竟将女友私密照片公开,被判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4月20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妇联联合发布多个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


▲图据IC photo


女童遭虐待伤害

父亲获刑5年被撤销监护权


父母离婚后,女童小乙(化名)由父亲抚养。2021年11月至案发期间,父亲以她不听管教、尿床为由,经常打骂她,还让她脱衣服长时间罚站、冻饿,致使她体表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此外,父亲强迫她用高温热水浸泡双脚,烫伤后又不及时送医治疗,致使她严重感染,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鉴于小乙近亲属无力承担治疗费,且因父亲而延误治疗,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救助金,并联动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制定救助方案,包括送教上门、开展心理疏导、募集捐款62万元等,解决了小乙的后续治疗、康复及教育问题。


因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小乙的父亲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目前判决已生效。此外,检察机关还建议妇联提起撤销其父监护权的诉讼,后经法院判决,撤销了小乙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小乙祖父为其监护人。


案结后,检察机关还推动溯源治理,相关部门对四类特殊未成年人及离异家庭开展重点排查,发现风险隐患1636人,明确要求辖区基层组织定期关注,及时干预和救助保护,避免侵害发生。


男子不同意分手公开女友私密照

被判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女子刘某和男子张某通过抖音认识,建立恋爱关系后,刘某发现张某脾气暴躁、性格古怪,曾因家庭暴力而离婚,因此提出分手。张某不同意,便将刘某私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在抖音、快手平台发布,同时备注对刘某不利的信息进行侮辱、诽谤,给刘某造成极其不好的社会影响。


为此,刘某以张某侵害其名誉权及对身心造成伤害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抖音、快手平台上发布刘某照片及侮辱、诽谤的行为导致他人对刘某的一般性社会评价贬损或降低,构成对刘某名誉权的侵害。因而,法院判决张某出具《道歉信》,并将《道歉信》在抖音、快手上发布,支付刘某5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缩短员工产假停发工资停缴社保

公司被判应支付赔偿金和工资


女子陈某与某旅游公司签有劳动合同,在公司从事文秘工作。预产期临近时,陈某向公司申请休产假。但在产假期间,公司告知她只批准2个月产假。2个月后,陈某未返岗,公司开始停发陈某工资,并以“在职人员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停缴陈某的社会保险。


为此,陈某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公司应支付陈某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产假期间工资。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而提起诉讼,请求认定双方属劳动关系中止,不应支付相关赔偿金及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陈某依法可享受产假158天,她不同意在产假期内返岗上班,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公司以陈某在产假期间未返岗上班认定陈某不履行劳动合同,停发工资及停缴社会保险的单方行为,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劳动合同中止的情形,违反了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陈某赔偿金及产假工资。公司不服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整理报道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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